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蒙市砍妻案宣判 莽夫坐滿13年可假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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砍妻案黃金興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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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記者榮欣/洛杉磯報導)帕沙迪納法庭昨日對去年在蒙市發生砍妻案最終宣判,嫌疑人黃金興(Kam Hing Wong,音譯)將面臨15年徒刑至無期徒刑,在滿13年徒刑時可申請假釋。
昨日下午2點在帕沙迪納法庭,對蒙市黃金興砍妻案最終宣判,其將面臨15年徒刑至無期徒刑,其中判決因素包括意圖謀殺罪(Attempted Murder)、受害人身體32處部位嚴重受傷、以及總共使用三樣不同的危險武器,分別是一把剪刀、一把尖刀、以及一把砍肉刀。
在法官宣判前,辯方律師馬丁內茲(Gabriel Martinez)試圖從武器使用方面說服法官,幫助黃金興減刑,但法官表示從各項證據顯示其確實在比較清醒的情況,分別選擇拿取並使用這三樣武器攻擊受害人。
事情發生在去年3月31日,黃金興在妻子歐梅(Mei Ou,音譯)洗澡時,突然使用三把不同的武器,向受害人身體部份刺去32處,受害人當時臉部、背部、腿部甚至胸部有傷口,她從家中赤裸流血逃出,被當時在路邊開車的民眾發現,立即送往醫院搶球,並脫離生命危險。
曾在庭審時,黃金興與證人警員韓冰語音對話內容,他當時十分清晰明確的表示,自己後悔沒有殺死歐梅,並且作案動機是因歐梅使用綠色枕巾,這在中國暗示著出軌的意思。
法官昨日在法庭表示,黃金興以後不得用任何方式與受害人歐梅取得聯繫,也不可通過第三方與她連繫。
黃金興可滿13年刑期時申請假釋,如果他確有改悔向上的實據,會由監獄報請法務部許可後,暫時釋放出獄,但若出獄後,再犯罪或違反保護管束期間應遵守事項,將重新送回監牢執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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